“感谢法官,为了保障我们顺利拿到应得的赔偿款,你们顾不上吃午饭,及时将肇事车辆依法予以扣押,这样我们心里就放心多了……”这是9月5日,一位因车祸失去儿子的母亲拉着藤县人民法院交通庭李法官的手满怀感激地说。
原告李某、梁某诉被告周某机动车交通事故赔偿纠纷一案。
为及时维护申请人合法权益,该院主办法官和书记员在制作保全裁定书后,顾不上吃中午饭,马不停蹄地赶往30公里外被执行人所在的濛江镇。到达停车场,主办法官在向工作人员出示相关证件和裁定书并说明来意后,严格按照法定程序,对周某的车辆进行拍照取证,并交由该停车场保管。同时,主办法官再三叮嘱工作人员,扣押期间任何人不得擅自使用、转让、毁损和设定抵押,未经法院裁定,不得解除扣押措施,并留下联系电话,以便遇到问题及时沟通。工作人员对法官真心为受害群众利益着想的做法表示赞许,并当场表示一定积极配合做好相关工作。
就在法院干警准备离开时,刚好遇上车主的家属到停车场取车。为避免车主家属产生不满情绪,主办法官主动走上前耐心向其解释采取诉讼保全的法律依据,并告知应对自身存在的过错责任积极赔偿,利于安心生产,不必再为诉讼纠葛而闹心的道理。经过法官耐心释法明理,车主家属逐渐认识到自身存在的过错,并表示将按照法院审理认定的责任比例尽其所能赔偿受害人家属经济损失,以便尽早从矛盾纠纷中解脱出来。这次藤县法院成功对一起影响较大的交通事故赔偿纠纷案依法采取诉讼财产保全措施,为下一步此案的顺利审结打下了良好基础。
(张明环 林靖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