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秀:辩法晰理解矛盾 主动撤诉除纠纷

来源:平安梧州网总编室  发布日期:2013-09-30  分享到:

 

原告梧州市某锅炉配件厂是该市一家加工、销售锅炉配件及机电产品的企业,2007年以来,被告贵港市某设备有限公司通过电话联系的方式陆续向原告订购各式风机产品,由原告发货给被告,被告收货后汇款至原告。20124月,双方结算确认被告尚欠货款23366元,被告在对账单上确认签注并盖章。但其后经原告梧州市某锅炉配件厂多次催收,被告仍拒不支付。原告遂诉至法院,并申请就未付货款对被告银行账户款项进行财产保全。

承办法官接到案件以后,通过认真审查案卷材料,发现原、被告双方平时关系良好且素有业务来往,有较好的调撤基础,遂多次通过电话分别联系双方当事人辩法晰理,耐心细致地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沟通协商,阐明买卖合同关系中买受人应尽的义务以及诚实信用对于商事主体的重要性。当事人亦积极配合法官的工作,双方均积极主动作出让步,最终达成了被告即行支付23000元货款的和解协议,原告主动向法庭申请撤回起诉。案件圆满结案,矛盾得以顺利化解。

 (汪瑞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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