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有效化解医患纠纷,保护患者和医疗机构的合法权益,维护正常的医疗秩序,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调解法》、《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和《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医患纠纷人民调解工作的意见》(桂政办发〔2012〕321号)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文件精神,经市人民政府批准,市司法局、市卫生局结合实际,积极筹措,梧州市医患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于9月25日正式挂牌成立。市医调委位于工厂一路原防疫站院内,是从事医患纠纷调解的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组织,不隶属于任何政府部门,由司法行政机关负责指导其开展人民调解工作。市医调委除聘任专职、兼职人民调解员外,还聘请了法学专家、医学专家等159名,受理辖区范围内患方索赔金额在2万元以上(含2万元),双方当事人同意调解的医患纠纷,或者医患双方自愿申请调解的纠纷。医调委揭牌当天就首次受理并成功调处了一例医患纠纷,为我市第三方调解机制化解医患纠纷开了个好头。
截至10月10日,市医调委共接受咨询4起,受理医患纠纷5起,其中调解成功1起,正在调解4起。医调委为政府分忧、为医院解忧、为患者维权,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开始发挥积极作用。
(覃曦 杨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