梧州市医调委挂牌当日首次受理并成功调解一例医患纠纷

来源:平安梧州网总编室  发布日期:2013-10-12  分享到:

 

为有效化解医患纠纷,保护患者和医疗机构的合法权益,维护正常的医疗秩序,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调解法》、《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和《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医患纠纷人民调解工作的意见》(桂政办发〔2012321号)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文件精神,经市人民政府批准,市司法局、市卫生局结合实际,积极筹措,梧州市医患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于925日正式挂牌成立。市医调委位于工厂一路原防疫站院内,是从事医患纠纷调解的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组织,不隶属于任何政府部门,由司法行政机关负责指导其开展人民调解工作。市医调委除聘任专职、兼职人民调解员外,还聘请了法学专家、医学专家等159名,受理辖区范围内患方索赔金额在2万元以上(含2万元),双方当事人同意调解的医患纠纷,或者医患双方自愿申请调解的纠纷。医调委揭牌当天就首次受理并成功调处了一例医患纠纷,为我市第三方调解机制化解医患纠纷开了个好头。

2011822,梧州市长洲镇黄某某因甲状腺瘤切除术住院治疗,术后出现并发症,病情恶化,于2013922死亡。死者家属认为医院在术后照顾不周是病人死亡的主要原因,故向医院提出索赔,并表示若医方不赔偿就不同意移走尸体。医方认为死者家属提出的赔偿金额不合理,双方各执一词,互不相让,至此引发医患纠纷。医调委成立当日,死者家属向医调委提出了调解申请。医调委受理并及时开展调解工作,但因双方对赔偿金额分歧较大而使调解一度陷入僵局。此时,国庆长假将至,且尸体在医院停放已超过5天,尸体面临发臭并影响医院的正常医疗秩序,为防止矛盾激化导致事态扩大,引发群体性事件市医调委一方面组织调解员讨论分析案情,寻找调解突破口,另一方面继续耐心与医患双方进行沟通,分别对他们讲政策、讲法律,本着平息纷争、解决纠纷、促进和解进行劝导。经过3天的不懈努力,双方最终达成一致意见,签订了调解协议。至此,一场可能导致群体性事件的矛盾纠纷由于调解及时、化解得当、法情统一,终于消除在萌芽状态。

截至1010日,市医调委共接受咨询4起,受理医患纠纷5起,其中调解成功1起,正在调解4起。医调委为政府分忧、为医院解忧、为患者维权,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开始发挥积极作用。

(覃曦  杨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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