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月以来,随着十一黄金周和重阳节安保任务的结束,大队辖区岑罗高速路段车流有所下降,但是,大队没有松懈,除了认真落实24小时勤务,还继续加大巡逻管控强度,全力打击道路交通违法行为,并收到了一定的成效。大队于2013年10月13日查处了一起扣12分的严重交通违章行为。
当晚23时50分许,大队民警正在黄树林教导员的带领下对进出岑罗高速的车辆进行查控,一辆车牌号为粤AXXXX的白色中型客车在民警的示意下靠边停车。民警在对驾驶员的驾驶证和车辆行驶证进行检查时发现,车上连司机共有7人,但当时驾驶该车的驾驶员谢某某只持有B2驾驶证,且该车逾期未年审,如果一旦发生交通事故,后果将十分严重。民警按照黄教导员的指令,要求该司机马上对车上人员进行转移,并依照《<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 附件3 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分值》第1条第1项:“机动车驾驶人有下列违法行为之一,一次记12分:(一)驾驶与准驾车型不符的机动车的;”等相关规定对驾驶员谢某某处以“记12分,罚款1000元,扣留驾驶证、车辆”的处罚,同时对谢某某进行了严厉的法规教育,及时排除了一起重大交通安全隐患。
随后,民警根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58条“机动车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累积记分达到12分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扣留其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47条“机动车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累积记分达到12分的,应当在十五日内到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或者违法行为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受为期七日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的教育。机动车驾驶人接受教育后,车辆管理所应当在二十日内对其进行科目一考试。”向谢某某告知了其应承担的法律后果,要接受的处理程序,要求其及时进行满分再教育学习和及时将车辆进行审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