岑溪:八旬老太状告90后亲孙 爱心法官就地开庭解矛盾

来源:平安梧州网总编室  发布日期:2013-10-15  分享到:

 

八旬老太状告90后亲孙  爱心法官就地开庭解矛盾

——岑溪法院巡回法庭成功调解一宗赠予合同纠纷案

1011日, 岑溪法院巡回法庭的干警们还顾不上吃早餐就驱车走了将近一个小时的山路来到三堡镇三堡社区,开庭审理了当地一宗家庭成员之间的赠予合同纠纷案。

原告蔡老太已经年过八旬,家住岑溪市三堡镇,她在起诉书中说,2010年,她把她与已故丈夫共同拥有的一栋房子赠予他们的孙子邱某——也就是本案的被告。蔡老太以为把房子交给了孙子,孙子和媳妇就会好好侍奉她终老。不料,孙子和媳妇并没有尽责履行赡养义务,让她的生活陷入困境。无奈之下,她不得不把亲孙子告上了法庭,诉请撤销赠予合同,要求要回她的房屋,以房养老。

庭审中,被告邱某辩解,原告与他确实签订了赠予书,但争议的房屋是由他的父亲继承他的爷爷所得(2010年,邱某父亲去世)。签订的赠予书,只是为了办理有关房产证件才签订的,原告现在要求撤销赠予合同,不符合法律规定。原告在状中还说他不照顾护理原告,但他认为自己已经尽到赡养义务。

俗话说,清官难断家务事。此案的当事人,一方是年过八旬、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老人;一方是刚20岁出头、没有稳定收入的90后小伙。面对这一老一少,法官们看着揪心。矛盾一天不解决,老人连基本生活都得不到保障,更严重的是孤苦无依的心灵伤害。法官们请来了三堡社区居委会覃主任作为人民陪审员,一起对双方当事人进行了耐心细致的调解。调解经验丰富的傅庭长深知:家务纠纷,处理起来脱不开打感情牌。她通过向当事人动之以情,晓之以理的劝说,要求双方换位思考,并解释相关法律责任与义务。最终,这一家人达成了调解,冰释前嫌。

这是一个比较典型的与农村养老问题相关的案件,贴近群众生活,具有比较大的普法宣传和教育意义。有不少当地群众早早地来到社区旁听,有群众表示,从这次庭审中增长了不少法律知识,欢迎巡回法庭常来他们家门口开庭。

温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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