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6日,岑溪市人民法院糯桐法庭的法官们为辖区内糯垌镇昙海、平炉村的彭剑宏等20户多农户及被告梁淼勇、冼鹤文、梁焕焜梁福贵送上了生效民事调解书。至此,涉案土地面积约43亩、社会影响较大、涉及人员较多、村民群情激动稍有不慎极有可能造成过激事件的系列土地纠纷案件终于得到妥善处理。
原告岑溪市糯垌镇昙海、平炉村的彭剑宏等20多户农户与被告梁淼勇在2011年8月分别签订了《土地租赁合同》,被告租赁原告约43亩地用于种植和培育海南黄花梨等名贵树种。2011年9月-2012年3月期间,被告冼鹤文、梁福贵雇请工人在苗圃场从事建造简易房、修路、培育树苗等工作。梁福贵之子梁焕焜以苗圃场经营者名义办理了各种营业执照。自2012年3月起,苗圃场开始拖欠工人工资及代支农药、肥料款共计38000多元。2012年8月18日至2013年8月18日被告未支付租金, 20户农户作为原告将四被告起诉至法院,请求判决解除《土地租赁合同》,支付2011年8月18日至2012年8月18日双倍租金及复垦费,地上附着物归出租户。
庭审中,原告方增加请求四被告支付2013年8月18日至2014年8月18日租金。最后辩论意见,被告梁焕焜、梁福贵辩驳无责任,被告冼鹤文辩驳其是梁淼勇、梁焕焜、梁福贵雇请的工人,与其无关,被告梁淼勇只同意承担与梁焕焜、梁福贵共同责任的三分一。坐在旁听席上等候上原告席席具体处理自身合同案的原告们怒形于色。
庭前,受理这20起案件后,法庭领导极为重视,带领同志们深入纠纷地现场进行实地勘验,掌握土地现状,悉心听取群众意见。向林业工程师了解苗木的生长过程、价值、前景、惠民政策。分别与被告进行沟通,初步掌握各被告的心理动态和对案件的处理意见,根据各人特点侧重进行说法、析理、言情,打破其不切实预期,挑起四被告为实现自身最大利益而努力的积极性。
庭中,切实查清楚案件事实。
庭后,调解异常困难。法官在调解过程中拓宽调解渠道,充分发挥村干部和人民陪审员在调解中的作用。主办法官针对当事人之间对立情绪比较大、调解可能性较小的特点,首先采取背对背的调解方式,将调解意见分别告知双方,耐心释法析理并听取双方意见,待双方当事人情绪缓和后,再主持双方当面调解,最终双方当事人在和谐的气氛中对租金和复垦费等事项达成调解协议。
近年来,岑溪市土地流转呈现加快发展态势,农村劳动力得到解放及农业产业化得到较快发展的同时,由于农民法律意识不强等原因,土地流转环节中出现了诸多纠纷。这20起案件的成功调解,是岑溪法院狠抓调解机制建设,积极探求、灵活运用调解方式、方法的具体体现。
(傅小林 温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