梧州市司法局采取多种形式积极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活动

来源:平安梧州网总编室  发布日期:2013-10-22  分享到:

 

为扎实推进我市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市建设,进一步巩固和发展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在全市营造稳定、和谐的社会环境,梧州市司法局于9月中旬至10月中旬采取多种形式,深入开展以“民族情中国梦”为主题的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活动,大力开展了民族团结进步法律法规宣传活动。

一是将民族政策、民族法律法规和民族基本知识等纳入普法工作宣传内容。结合9月—10月我局开展的“百场宣讲下基层”活动,深入到企业、社区、基层等开展了5场宣讲活动。在宣传活动中,重点宣传了党的民族理论、民族政策、民族法律法规和民族基本知识等内容,取得了良好的宣传效果。

二是加强标语宣传,营造宣传氛围。在市司法行政门户网站刊登了“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区,繁荣发展和谐新梧州”的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标语;并利用市公证处窗口服务单位的电子屏幕流动播放宣传标语,向市民群众进行宣传教育;利用局法制宣传栏制作了一期有民族团结进步内容的宣传板报,向周边居民群众弘扬民族团结进步思想,传递和谐社会正能量。

三是以法律援助为中心,积极办理法律援助案件。围绕宣传月活动主题,市法律援助中心积极帮助为少数民族困难群众提供法律服务工作。我局组织律师、公证员、法律援助工作者扎实开展法律援助,活动期间共办理法律援助案件16件,接待咨询428人次,有效维护了少数民族困难群众的合法权益。

四是结合“法律六进”活动,深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活动。积极配合市民族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等相关单位,以“民族团结进步进企业、进校园、进社区、进乡村”为主题,深入我市超高压局、梧州职业学院、市民主社区等开展讲座宣传活动,派发民族法律法规知识宣传资料。

此次活动,梧州市司法局通过丰富多彩的宣传形式,向广大群众宣传民族政策、民族法律法规知识,引导广大市民群众自觉地向民族团结进步模范看齐,自觉为民族地区经济服务,在全市上下进一步形成人人争当民族团结进步模范,维护和发展“四个模范”荣誉的的良好社会风尚,收到预期的效果。

(刘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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