岑溪:法官亲民回访,解民忧暖人心

来源:平安梧州网总编室  发布日期:2013-10-25  分享到:

 

“谢谢你们这么大老远的来给我们讲解法律知识,借债还钱是天经地义的事情,我们服从这次的判决,愿意积极履行!”1023日下午,岑溪市法院民一庭法官三人顶着烈日到被告住处对原告倪某与被告覃某、黄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进行了判后回访和答疑时,被告由衷的说。

原来,在2012214日被告覃某以做发廊生意资金周转为由向原告借款人民币五万元,并于当日立借款收据给原告,原告也于当日支付现金,当时被告覃某与黄某系夫妻关系。但是,借款后其夫妻并没有按时还款,倪某遂起诉至法院要求二人还款,在庭审过程中,被告黄某辩称,此笔借款纯属于覃某的个人债务,而且其与被告覃某在倪某起诉前已经离婚,不应属于夫妻共同承担,因此其不承担还款义务。本案经过了开庭审理查明,当事人双方确实存在合法的民间借贷关系,经过法庭调解无果后,法庭当庭宣判支持了原告要求被告归还借款本金和部分利息的诉讼请求。

一审判决后,被告黄某不服,以本案属于认定事实错误为由向梧州市中级法院提起上诉。梧州市中级法院经过审理查明,认为一审法院认定事实正确,判决维持一审判决,驳回上诉。

为了让当人事服从判决,主动履行义务,及时了解当事人的想法,化解当事人矛盾,于是就会有开头主动上门回访了当事人的一幕,法官们向当事人详细讲解我国有关法律法规对夫妻共同财产和债务的认定标准以及不履行法院判决的法律后果。一一回答当事人提出的相关法律咨询和疑问,最后还询问当事人对本案一审、二审的判决有何意见,以及一、二审主办法官有无受贿、徇私枉法等违法违纪行为。动之以情,晓之以理,最终使当事人认为借债还钱是天经地义的事情,愿意积极履行法院的判决书。

据悉,今年以来,该庭法官多次回访此类案件当事人,及时化解存在矛盾隐患的案件,真正的做到为民解忧,深受当事人好评。

(梁振生  廖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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