岑溪:水渠种菜官民起纠纷 法官当天田间解矛盾

来源:平安梧州网总编室  发布日期:2013-11-06  分享到:

 

“这个让我们头痛了几个月的问题,想不到一去你们法院起诉,法官当天就到村里调解了!” 岑溪市荔新灌区水电管理所陶副所长兴奋地说。114日,岑溪法院在诉讼前成功调解了一起水利纠纷案,把矛盾及时化解在田间地头。

今年8月,岑溪市归义镇双贵村农民邱某贪图小利私自在荔新灌区双金渠渠道路基上种起了蔬菜。岑溪市荔新灌区水电管理所接到村民反映后,多次要求其清除农作物,恢复原状。不料,邱某依然在渠道路基上耕种,拒不清除。

114日,荔新灌区水电管理所向岑溪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法院判处被告邱某对渠道路基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恢复原状,以保证渠道的排水及道路的通畅。

保持灌区渠道通畅,关乎包括双贵村在内的附近五条村子的几百亩农田的安全与灌溉,关乎百姓民生。对此,岑溪法院立案庭的几位法官当天决定召集当地的司法所、镇政府、村委会多方力量组成调解小组,前往双贵村具体了解有关案情,联合调解该案。

在村干部的带领下,调解小组一行人来到了争议地点实地勘察。正如原告所述,被告邱某私自在渠道道路上种植了4平方米左右的蔬菜,影响了渠道的排水,也对渠道路基造成严重破坏。另外,在长长的渠道路基上还有其他村民也占用种菜,对渠道路基造成了不同程度的破环。

此后,村干的帮助下,被告邱某也来到了争议的地头。这时,渠道路基附近已经聚集了不少村民。为了让更多村民得到教育,法官们决定就地进行调解。法官及司法所工作人员耐心向邱某释法普法,向她阐明灌溉渠道路基属于国家所有,任何人都不能据为己有,破坏渠道路基的行为是违法行为。同时,镇政府工作人员也强调,在渠道路基耕种存在严重的安全隐患。夏季水流过大,势必危及到渠道路基,路基一旦被冲垮,渠道下游一带的几百亩农田将会受到不可估量的损害。旁听的群众纷纷表示赞同。被告邱某表示,已经认识到了事情的严重性,会尽快清除路基上的农作物,并恢复原状。其他在水渠路基上种菜的村民也纷纷清除其农作物。

法官们把矛盾及时化解在田间地头,及时保护了国家财产的安全,维护了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得到了村、镇干部及村民们的一致好评。

 (莫素兰 温颖)

版权所有:中国共产党梧州市委员会政法委员会  桂ICP备15009969号   桂公网安备 45040502000009号
网站主办:中国共产党梧州市委员会政法委员会  梧州市平安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