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巩固发展我区“五好”司法所建设成果,深入推进司法所规范化建设,不断提高司法所工作水平,树立司法行政系统良好形象,自治区司法厅从2012年下半年开始至2013年11月,分别对全区241个“五好”司法所进行了全面复查和复核,我市藤县司法局太平司法所、藤县司法局岭景司法所、岑溪市司法局诚谏司法所、蒙山县司法局黄村司法所、蝶山区司法局夏郢司法所、长洲区司法局倒水司法所等6个司法顺利通过复核。
今后,我市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将以“五好”司法所的创建为动力,按照司法部《关于加强司法所规范化建设的意见》和自治区司法厅印发的《广西壮族自治区司法所规范化建设实施意见》的相关规定,从夯实基层、巩固地位、提高社会管理创新能力,树立司法行政良好形象的高度,继续抓好“五好”司法所建设工作,巩固和深化“五好”司法所的建设成果,让“五好”司法所在日常中真正起到标杆示范作用,为平安梧州、法治梧州、美丽梧州建设,为维护基层社会和谐稳定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梁 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