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岑溪市人民法院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有关加强涉军维权工作的指示要求,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依法妥善审理涉军纠纷案件,为维护国防利益和军人军属合法权益,促进国防和军队建设作出了积极贡献,为人民军队有效履行新的历史使命提供了有力司法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确保涉军维权工作顺利开展
成立了以院长为组长、其他党组成员为副组长、各业务庭庭长为成员的涉军维权工作领导小组,切实加强对全院涉军案件审判工作的领导。在全院专门设立了刑事、民事、行政、执行四个涉军案件审判合议庭,在立案庭设立了涉军维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由立案庭庭长担任办公室主任,全面协调处理涉军维权相关事项。并在办公室按规定悬挂工作职责、工作程序、人员构成等工作牌,在诉讼服务大厅设立涉军案件专属立案窗口,在电子屏幕滚动提示缓减免诉讼费的标语,营造涉军维权审判工作的良好氛围。同时,完善各类工作台帐,凡是涉军案件都及时移送给专门涉军案件合议庭审理,对全院所有涉军案件逐一登记,做到一案一表、分类成册,做好涉军维权工作有关材料和考评奖惩等日常工作的记录和资料归档,确保了工作规范有序进行。
二、完善工作机制,依法公正高效审理涉军案件
在工作中坚持公正司法与贯彻拥军优属政策、遵守法定程序与特事特办、依法审判与注重调解、诉内维权与诉外服务四个结合,确保公正高效审理各类涉军案件。近年来,所受理的各类涉军诉讼案件全部在审限内审结,调解撤诉率达到50%以上,及时化解了涉军矛盾纠纷,保证了军队和国防建设需要,有力促进了和谐军民关系。
一是落实制度保障。明确了涉军维权工作领导小组的工作职责,出台了涉军案件合议庭的工作制度、案件反馈回访制度、军人军属来信来访登记和接待制度等规定,对维权工作进行了规范,为涉军维权工作的良性运转和持续发展提供制度保障。
二是落实利军措施。近年来,岑溪法院坚持对涉军案件实行优先立案、优先审理、优先执行的“三优先”机制,并不断丰富发展机制内涵,对涉军案件做到了“三多三快三及时”,即多关心、多疏导、多调解,快受理、快审结、快执行,及时送达、及时开庭、及时裁判。在立案庭设立“军人军属优先”牌子,免费向军人军属提供《诉讼须知》、《诉讼风险提示》和《举证须知》等诉讼指导材料,为涉军案件提供绿色通道,依法落实诉讼费减、缓、免等司法救助措施,为军人军属维权提供优质司法服务。
三是注重调解功能。在处理涉军案件中,注重把调解工作贯穿审判活动的全过程,创新调解方法,充分发挥部队、人武部在化解矛盾纠纷中的独特优势和作用,促使大量纠纷以和谐方式得到解决。近年来,岑溪法院涉军案件调解撤诉率都在50%以上。如该院审理的原告刘生与被告安通建设有限公司广西岑溪至水汶高速公路No1合同段项目经理部、广西宏通工程设备租赁有限公司债务转移合同纠纷一案,刘生是一名复退军人,其在工作期间由于广西宏通工程设备租赁有限公司的挖掘机司机操作失误致受重伤,经鉴定为八级伤残,双方签订赔偿协议后又不愿意履行导致产生纠纷。该院受理后多次与作为被告的两公司负责人进行沟通释法,促成有履行义务的被告安通公司积极履行义务,双方最终达成了一致的调解协议,案件得到和谐解决,刘生的合法权益得到了维护。
三、深入开展共建活动,着力满足军人军属的司法新需求
在审理好涉军案件强化司法保障的同时,岑溪法院根据当地驻军实际情况,不断拓展涉军维权工作领域,创新法律服务模式,以满足广大官兵和军属的司法需求。
一是开展送法上门活动。每年岑溪法院都会组织资深法官来到武警中队和消防大队的驻地,开展“法律讲堂进军营”活动,切实把司法进军营工作落到实处。针对官兵普遍关心的婚姻家庭、网络电信诈骗、宅基地和邻里纠纷、民间借贷和侵权责任等常见涉法问题,结合典型案例,进行深入浅出的分析和讲解,增强广大官兵们的法律观念和意识,提高依法办事、自我解决涉法问题的能力。同时,还精心挑选涉军典型案件和涉军法律书籍送到军营,宣讲法律知识、提供咨询服务等,为官兵们学法提供方便,深受官兵欢迎。
二是开展结对共建活动。岑溪法院与该市武警中队和消防大队开展了结对共建活动,组织部队官兵参加法院开放日活动,让他们了解法院的工作流程,了解法律的操作方式,邀请部队官兵为司法警察训练提供指导和帮助,坚持在每年“八一”节、春节等重要时点,组织法院干警到军营开展慰问活动,送去慰问金和慰问品,组织召开座谈会,开展文体竞赛活动等,增进与部队官兵的感情,共同为岑溪的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贡献力量。
(梁东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