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加强计算机和网络管理,确保计算机信息系统的安全运转,实现网络管理规范化、科学化、制度化,岑溪法院通过四项措施加强对计算机和网络系统安全进行维护管理。
一是院领导重视信息安全工作,有一支规范化的信息业务骨干。岑溪法院充分认识到信息化建设及网络信息安全对法院审判执行等中心工作的重要性,主管领导亲自挂帅,多次在会议上强调网络信息安全。成立了信息化建设领导小组,并委派专人负责,抓好安全责任落实。
二是通过技术手段加强网络安全防范。岑溪法院要求所有的办公电脑必须安装正版的杀毒软件,确保能及时更新,制定严格的电脑使用规定,区分专用电脑,内外网电脑物理化隔离,确保不因电脑使用不规范而影响安全。按照“谁使用谁负责”的要求,强化使用人信息安全意识,提高设备安全系数。
三是争取资金支持,确保不因小失大。信息化建设及网络安全需要资金保障,岑溪法院合理规划年度资金使用,通过压缩公车使用、接待等经费,提高信息化建设的资金支持力度。如果缺口较大时,积极向上级汇报,及时更新老化硬件,加强软件管理,避免因设备自身缺陷带来的不必要损失。
四是重视对信息系统安全人员的培训。岑溪法院现有专职信息技术人员2人,在鼓励专职人员不断学习,不提高技术水平的同时,也注重对全院干警的电脑使用能力的培训,力争做到“软件故障不花钱,硬件故障不过夜”。同时建议中院能专门组织对网络管理人员进行技术培训,打造一支强有力的信息安全队伍,实现两级法院在网络安全方面的信息交流和资源共享。
(梁世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