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9日,岑溪市委宣传部副部长、市文明办主任李达展一行到市法院指导该院全国文明单位的创建工作,并对该院争创“2012—2013年度岑溪市文明单位”进行了检查验收。
2013年是岑溪市人民法院创建全国文明单位的第二年,也是深入推进创建工作的关键年。岑溪法院以创建全国文明单位为抓手,以争创岑溪市级文明单位为实战平台。在争创市级文明单位的过程中,做到高标准、高要求,不管是创建活动的总体规划、具体实施方案,还是验收标准,岑溪法院都以全国文明单位测评标准为依据,高标准、高质量完成各项文明单位的创建工作。
经过实地走访干警、检查资料、听取汇报后,检查组对岑溪法院市级文明单位的创建工作表示满意,充分肯定了法院在“道德讲堂建设”“我们的节日活动”和“网络文明传播”等专项工作中取得的成绩,并就全国文明单位的创建工作提出了有益的意见和建议。

检查文明单位创建
(刘秀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