岑溪法院为困难申请执行人协调办理低保

来源:平安梧州网总编室  发布日期:2013-12-11  分享到:

 

20131210日,岑溪市人民法院执行局谢文达局长带领执行干警来到该市糯垌镇人民政府,为经济困难的申请执行人黎德宏协调解决其全户农村最低生活保障。

20117月,黎德宏驾驶摩托车与被执行人徐冬荣驾驶的摩托车发生碰撞,造成黎德宏受伤,经司法鉴定为三级伤残。由于徐冬荣的摩托车没有投保交强险,岑溪市人民法院依法判决由徐冬荣赔偿黎德宏经济损失共计人民币26万多元。判决生效后,黎德宏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经法院对徐冬荣的银行存款、房产登记、土地登记、工商登记、车辆登记情况进行查询,均没有发现其有可供执行的财产,申请人也不能提供徐冬荣有可供执行的财产线索,法院遂作出终结本次执行的裁定。

黎德宏因本次交通事故造成了不可估量的损失,身体的三级伤残又让他失去了劳动能力,家庭像失去了顶梁柱。偏偏其妻子又体弱多病,四个子女均未成年,还有一个女儿患上了骨癌,抚养子女的生活费、医疗费是这个家庭面临最大的困难。而被执行人徐冬荣又经济困难无可供执行的财产,黎德宏无法得到经济上应有的抚慰。

针对黎德宏家庭的实际困难,岑溪法院执行干警曾为其申请了2万元的司法救助资金,但由于黎德宏家庭实在是太困难了,该笔资金只能解一时之需,却不是长久之计。经咨询民政部门后,黎德宏家庭符合申请低保的条件,执行干警决定通过黎德宏所在的乡镇人民政府协调为其家庭解决农村最低生活保障,体现党和政府对困难群众的关怀。经与镇政府主要负责领导及民政部门工作人员进行协商和耐心沟通,该镇政府领导当即表示将尽全力为黎德宏家庭解决农村低保问题,使其能得到最起码的生活保障。

岑溪法院执行干警心系民生、情系民生的做法,得到了当地群众的一致好评,也充分体现了人民法官为人民,人民法官为社会分忧解难的勇气和担当。

(蒋尚志  覃石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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