岑溪:善用“枫桥经验”助耄耋夫妇重获亲情

来源:平安梧州网总编室  发布日期:2013-12-16  分享到:

 

1210,年近93岁的糯垌镇龙母村村民黄德芳及其一家子的亲人在岑溪市人民法院糯垌法庭的主持下、在该村人民调解委员会的调解笔录上均签上了自己的名字。自此,这一家子的父子间、兄弟间错综复杂的恩恩怨怨通通都一笔勾销,成了过眼云烟。

82,村民黄德芳来到岑溪法院糯垌法庭,向法官陈诉其大儿子黄东章不愿意抚养母亲陈洁杏(86岁)的不孝行为,要求法院立案处理该起赡养纠纷,除了要求大儿子支付赡养费外,黄德芳老人还情绪激动地说要收回其妻子名下的现由大儿子承包经营的田地,还要与大儿子断绝父子、母子关系。接待老人的糯垌法庭庭长傅小林一边安抚老人的情绪,一边详细地询问起了事情的具体情况。原来,老人有三个儿子一个女儿,老大黄东章对父母长期偏袒自己的两个弟弟心有怨念,平日里就与父母、弟弟们多有口角争执,亲情淡薄。20123月村里分配大冲顶(地名)征地补偿款人均4153.7元,陈洁荣不仅领取了自己部分连小女儿的那一份也一起领取了,说是给小儿子娶老婆用。大儿子认为这4153.7元既然属于父母支配,其也应该占有,于是不再支付母亲的赡养费。但就此事,老人与大儿子、弟弟与哥哥间都争吵了多次,彼此的怨恨更深了。此外,两个小儿子是与父母挤在四扇屋东边的两间房子里,没有宅基地建房。而屋子的东边是归大儿子的,但黄东章已另择水田(占用了其弟名下责任田0.072亩)建成新居居住。鉴于此种情况,老人建议让大儿子让出旧屋让弟弟们拆旧建新,对于属于大儿子的部分可以单留出来。但大儿子一口拒绝,甚至将房子锁上也不愿意让给父母和两弟弟居住。本来就对大儿子心有不满,再加上房子的事情老人心中更是气愤难平。于是,老人决定到法院起诉。

在耐心听了老人详细地陈述了过去发生的种种事情后,法官明白了这一家子的矛盾是由长期的生活琐事、误会不满所造成的。仅仅处理这赡养费部分是不可能做到“案结事了人和”,而这家子人之间的心结不仅没有打开还有可能会进一步激化矛盾,对亲情造成不可逆转的伤害。老人每月赡养费有500多元,基本满足了日常生活开支的需要。在掌握此情况确保老人生活没有困难的情况下,糯垌法庭决定对此事暂不与立案,而是想通过调解的方式来寻求问题的解决。

法官们采取“背靠背”的调解方式,找准突破口、逐个击破。糯垌法庭联合镇政府、村委会等部门和组织,先下村找到了大儿子黄东章。法官、村干们当场为其分析弊端,告知其不承担赡养义务需要承担的法律责任,又从人情世故、伦理道德等各角度运用收集来的父子之间的生活片段对其动之以情、晓之以理。经过长时间的说服教育,黄东章终于认识到自己的不足,表示愿意履行赡养义务,但必须与两个弟弟公平地赡养。对在广东务工的二儿子黄京章,法官通过电话连线听取其对事情的感受和解决争执的意见,指出其对兄长采取回避不理、家务事还仰仗父母处理的幼稚行径,并纠正其对法律理解的偏见,点明通过调处其可能达到的预期效果及其与其弟在整个纠纷中的责任义务所在,二儿子经过多番说理释法,心中有所触动。随后接触的小儿子表示他听从二哥的意见。法官们看到了调解成功的希望,连忙趁热打铁要求二儿子从广东回来进行面对面的沟通调解。席间除了要求这一家人全部在场外,还请来了德高望重的老舅舅和村干参与调解。在面对面的交谈中,众人摆事实、讲道理、叙亲情,终于消除了这一家人间的偏激和成见。三个儿子表示将履行自己的赡养义务,老人也表示理解儿子们的困难,在充分考虑双方当事人的实际基础上达成了协议,每个儿子按月经由银行定期给付二老生活费150元,医疗费由三个儿子按实际治疗费用平摊,现老人跟谁生活遵从其意愿,到老人切实需要照顾时则由三个儿子对老人轮流照顾。在此基础上,法庭指导该村人民调解委员会对老人、兄弟间关于房屋、宅基地和补偿款等都达成了协议,这一家子的人都在该村人民调解委员会笔录上签名确认。11日,两老人到法庭对参与调解的法官表示感谢,感激法官们让他们重获丢失了多年的亲情,让他们能够重享天伦之乐。

该起调解成功的赡养纠纷仅是糯垌法庭运用“枫桥经验”就地化解矛盾纠纷的一个美丽缩影和现实写照。糯垌法庭的法官在做好案件审判工作的同时,还积极开展诉讼联动调解工作,将大量的纠纷不出户、不出村地就地化解清楚。截止目前为止,糯垌法庭诉前调解了十多件案件,得到了当地群众的一致好评。

(傅小林  罗天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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