梧州法院多渠道创新未成年人法制教育效果明显

来源:平安梧州网总编室  发布日期:2013-12-18  分享到:

 

近年来,梧州法院积极搭建未成年人法制教育平台,创新教育模式,为预防未成年人刑事犯罪,教育未成年人遵纪守法,提高自我保护意识注入了新的活力,效果明显,该院的主要措施有以下七个方面:

一是通过“圆桌法庭”审理的未成年人刑事犯罪案件,搭建庭审教育新平台。启用以来,许多未成年刑事被告人在这里接受法律处罚的同时,更重要的还是学会了为人处世、深刻反省、远离犯罪的本领。2008年以来,通过圆桌法庭审理的未成年刑事犯罪案件所有未成年犯罪案件的86.3%,再次犯罪率平均以26%的高比率逐年下降。

二是组织多形式的校园法制教育活动。近年来,梧州法院积极开展了模拟法庭进校园、安全宝护营法制教育、定期法制辅导课、西江志愿者主题活动等一系列活动,加强全方位的法制教育。今年以来,该院共组织模拟法庭进校园活动39次,安全宝护营法制教育7次,上法制辅导课52次,法律大篷车活动9次,拒绝毒品签名仪式8次,发放法律宣传资料近3万份,出版法律宣传板报23期,受教育学生近10万人。

三是出台《梧州市中小学法制教育指南》,在全区创新性开展未成年人法制教育活动。在充分调研和论证的基础上,经过长达半年的起草、修改、完善,《梧州市中小学法制教育指南》于今年5月份出台,指南把法制教育分为中学篇和小学篇,针对不同年龄段的在校学生设计了多种法制教育方案,包括法制教育课、模拟法庭、法律咨询、心理疏导和调适、法律知识测试等,并将于近期争取与市司法局、市教育局联合发文,把法制教育布置到全市各中小学,如今,指南已经在梧州市多所中小学试点,并取得了较好的效果。

四是积极组织开展未成年被告人的社会调查和心理疏导工作。主动引导控辩双方或者委托有关部门分别就未成年被告人的性格特点、家庭情况、社会交往、成长经历以及实施被指控的犯罪前后的表现等情况进行调查,了解未成年被告人的闪光点和脆弱点,为庭审教育打下坚实基础;在审理过程中,对未成年被告人及其其法定代理人进行有针对性的法律、道德和责任教育,让其树立起改过自新的信心和回归社会的希望;在心理疏导方面,积极引入心理咨询师做未成年被告人的心理疏导工作,促使未成年被告人消除心理障碍,敞开心扉与心理咨询师沟通思想,交流体会,表达情感,今年以来,共组织开展社会调查工作210次,引入心理咨询师开展心理咨询136次。

五是充分利用“回访帮教”这个特殊的课堂,对少年犯进行了法制教育、道德教育和人生观教育,使其感受到司法威严的同时,也感受到司法的温情。今年以来,梧州法院先后2次组织两级法院和妇联、新闻单位,并亲自带队到自治区未成年人管教所对梧州籍未成年罪犯开展回访帮教活动;主要利用元旦和中秋节这些重大传统节日,为少年犯送去新年祝福贺卡、送去月饼,并购买一批乐器,组建梧州籍少年犯管弦乐队,以法律文化的感召力感染和激励少年犯重树信心,积极改造。

六是创建梧州法院未成人刑事审判信息平台,加强工作经验交流。梧州中院积极组织各基层法院做好全面报送未成年人刑事案件案例或裁判文书工作,年初,在梧州法院内部信息网形成了未成年人刑事审判案例库,形成专人管理,定期更新信息,并建立了两级法院未成年审判人员联络群,方便审判人员交流未成人审判工作经验,促进了少年法庭工作开展。

七是制定并施行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封存制度,保护未成年罪犯的合法权益。今年513日,梧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制定的《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封存工作规定》正式施行,该规定结合法院工作实际,对如何封存未成年人犯罪记录作出了五大项明确规定,梧州市两级法院对符合封存要求的所有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完成了独立登记建档工作,进一步规范未成年人犯罪记录的封存管理,切实维护未成年被告人的合法权益。

                                                  (卢宇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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