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动上门为提供法律援助

来源:平安梧州网总编室  发布日期:2013-12-26  分享到:

 

近年来,梧州市法律援助中心把为“便民、惠民、安民”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不断创新工作思路和方法,丰富法律援助服务的方式方法,积极探索便民服务新举措。针对行动不便的残疾人、老年人和未成年人等特殊人群,梧州市法律援助中心推出了送法上门的服务措施,极大地方便了群众,受到了群众的欢迎。

20131224下午,梧州市法律援助中心到苍梧县旺甫镇山心村村委开展法律援助进万村活动,向村干做法律援助宣传及赠送图书,此次赠送的书籍为《农民工法律知识一百问》、《青少年法律知识宣传》及《法律援助在行动》等系列法律从书,书籍紧贴基层工作和生活实际,涉及农村宅基地法律、民事纠纷解决、婚姻家庭、援助调解、损害赔偿等多项内容。在旺甫镇山心小学,梧州市法律援助中心工作人员向小学生宣讲《青少年法律知识宣传》及法律援助相关知识,并张贴《梧州市法律援助指南》,引导学生用法律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在宣传活动中,梧州市法律援助中心得知旺甫镇老义村李某两夫妻于2013122日上午在旺甫镇龙洞路段发生交通事故,李某妻子倪某当场死亡,李某受伤住院。鉴于李某家地处偏僻,且刚出院,行动不便,小孩尚未成年,最大的孩子14岁,最小的仅4个月。梧州市法律援助中心想群众之所想,急群众之所急,决定派员主动上门为李某户提供法律援助。在李某家里,梧州市法律援助中心的工作人员详细了解案情及其家庭情况后,决定给予李某户提供法律援助,请村干协助李某户出具《法律援助申请人家庭经济状况证明》,并对李某及其年幼的孩子做心理疏导。次日,梧州市法律援助中心当即为李某指派律师承办该案。

梧州市法律援助中心深入基层,心系群众,主动上门服务,不断扩大宣传面,深受群众赞扬,提升了政府的公信力。

(聂楚键  韦金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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