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梧州市法律援助中心把为“便民、惠民、安民”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不断创新工作思路和方法,丰富法律援助服务的方式方法,积极探索便民服务新举措。针对行动不便的残疾人、老年人和未成年人等特殊人群,梧州市法律援助中心推出了送法上门的服务措施,极大地方便了群众,受到了群众的欢迎。
在宣传活动中,梧州市法律援助中心得知旺甫镇老义村李某两夫妻于2013年12月2日上午在旺甫镇龙洞路段发生交通事故,李某妻子倪某当场死亡,李某受伤住院。鉴于李某家地处偏僻,且刚出院,行动不便,小孩尚未成年,最大的孩子14岁,最小的仅4个月。梧州市法律援助中心想群众之所想,急群众之所急,决定派员主动上门为李某户提供法律援助。在李某家里,梧州市法律援助中心的工作人员详细了解案情及其家庭情况后,决定给予李某户提供法律援助,请村干协助李某户出具《法律援助申请人家庭经济状况证明》,并对李某及其年幼的孩子做心理疏导。次日,梧州市法律援助中心当即为李某指派律师承办该案。
梧州市法律援助中心深入基层,心系群众,主动上门服务,不断扩大宣传面,深受群众赞扬,提升了政府的公信力。
(聂楚键 韦金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