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好法律援助工作,促进民族团结

来源:平安梧州网总编室  发布日期:2013-12-27  分享到:

 

今年以来,梧州市法律援助中心认真贯彻落实少数民族的有关政策,紧紧围绕深入推进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深入开展涉及少数民族的法律援助活动,为维护少数民族地区公民及少数民族同胞的合法权益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援助,积极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促进民族团结。

一是全市法律援助机构以“《法律援助条例》颁布实施十周年宣传活动”为契机,结合实际,通过开展法制文艺汇演活动、在民族学校举行以“预防未成年违法犯罪,加强自我防范意识”为主题的法制教育知识讲座等形式深入开展法律援助宣传活动,宣传法律援助工作对推进法治社会、新农村建设,促进民族团结、社会和谐的重要作用和地位。

二是强化部门联动,推动少数民族法律援助绿色通道。全市法律援助机构加强与法院、检察、公安、民政、妇联、残联、总工会、老龄委等相关部门的协作,构建和解、调解协作机制,为少数民族等弱势群体维权建立了高效、便捷的法律援助维权工作机制和“绿色通道”。

三是以“法律援助进万村”活动为载体,加强法律援助服务网络建设。在形成纵向到底和横向到边的法律援助网络的基础上,全市以深化 “法律援助进万村”活动为载体,不断加强法律援助服务网络建设,推行工作站转交申请、联络点联系申请、有关部门引导申请等多种申请形式,进一步简化审批程序,缩短审批期限,畅通援助通道,使包含少数民族等弱势群体申请法律援助更加方便快捷,法律援助受理审查工作更加高效。对前来申请法律援助的少数民族群众,实行“优先受理、优先审查、优先指派、优先办理”,指派有责任心、专业性强的律师办理涉及少数民族法律援助案件。

2013年,全市受理少数民族法律援助案件17件,其中民事案件9件,刑事案件8件,民事案件中涉及交通事故的2件、请求支付抚养费的1件、追讨劳动报酬案件3件,工伤保险待遇案3件,为少数民族受援人挽回经济损失合计60多万元。据回访显示,我市少数民族人员对我市法律援助机构办理法律援助案件情况满意率达100%全市12348法律援助咨询平台共接待来访、来电、来信少数民族群众198 人次,其中来访183人次,来电15人次。

(聂楚键  韦金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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