变“上访”为“下访”——梧州市法律援助与信访工作实现无缝衔接

来源:平安梧州网总编室  发布日期:2013-12-27  分享到:

 

梧州市法律援助发挥法律援助与信访联动作用,通过四个途径,变群众上访为主动下访,及时化解信访社会矛盾500余起,其中包括帮助解决劳资纠纷、征地补偿款、拆迁安置、工伤事故、土地承包和要求落实有关政策的突发、群体性信访事件。大力化解了信访矛盾,维护了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

一是建立法律援助工作站,前移服务窗口。在市级层面,依托市法律援助中心,先后与残联、妇联、团委、工会等部门建立了法律援助工作站,及时排查系统内矛盾纠纷和信访隐患,为残疾人、老年人、妇女、青少年学生和困难职工等弱势群体提供法律咨询和法律援助服务;在社会层面,依托工业园区、工业集中区及全市各律师事务所设立法律援助工作站,及时为农民工和外来务工人员提供诉求渠道;在镇级层面,依托镇司法所在全市建立了67处法律援助工作站,通过这支队伍将把法律援助的基本知识宣传到基层,及时了解社情民意,反映群众的诉求,充分发挥镇、村调委会在排查化解矛盾纠纷中的优势作用,推进法律援助向人民调解、信访工作领域延伸,确保社会矛盾化解在基层、消除在萌芽状态。

二是开设绿色通道,把矛盾解决在窗口。在梧州市政务服务中心大厅和市法律援助中心设立法律援助窗口,开通法律援助服务信访工作绿色通道,将群众申请法律援助过程中反映出的矛盾纠纷和信访隐患及时纳入法律援助范畴,简化审批程序,提供“一站式服务”,一个窗口办结,防止矛盾纠纷激化引发上访。同时,在把握好法律法规原则和维护好当事人利益条件下,窗口接待人员运用心理咨询方法,对不理解政策、提出不切实际要求的信访人进行沟通疏导,平衡当事人心态,使他们息诉罢访。多年,均没有因法律援助中心处理问题不当而导致上访现象发生。

三是发挥各自特长,及时化解矛盾在处置突发性事件、群体性纠纷的过程中,梧州市法律援助中心工作人员根据各自特长,充分利用自身优势,对信访人反映的信访问题,从法律的角度对利害关系进行分析,使当事人消除采取过激行动的想法,将涉法信访的问题引入法律途径来解决。同时对无理上访户、缠访户,采取面对面的沟通、解答,做好息诉息访工作,从而及时化解矛盾,避免了多起群体性、重复性上访事件的发生。

四是依托热线平台,延伸信访工作。依托“12348”平台开通信访工作法律服务热线,建立信访信息预警网络,在解答群众法律咨询的过程中,及时把握群众的思想动态,针对法律咨询中发现的上访苗头,及时向上级领导汇报,认真做好群众思想工作,引导上访群众依法上访,通过合法途径解决问题,避免越级上访和上访过程中的过激行为。2013年,“12348”平台共接待群众8186人次。“12348”平台较好地体现了法制宣传、法律援助、舆情分析和化解矛盾的职能。

(杨旭  聂楚键  韦金雨)

版权所有:中国共产党梧州市委员会政法委员会  桂ICP备15009969号   桂公网安备 45040502000009号
网站主办:中国共产党梧州市委员会政法委员会  梧州市平安办